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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10841 |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3-12-08 |
| 發文機關:集店鎮人民政府 | 主題詞: |
| 標題:壺關縣集店鎮人民政府機構信息 | |
| 主題分類: | 成文時間:2023-12-08 |
機構名稱:壺關縣集店鎮人民政府?
機構負責人:張志清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0355-8668550
投訴電話:0355-8668550
郵政編碼:047300
傳真號碼:0355-8765950
辦公地址:壺關縣集店鎮集店村
電子郵箱:HGXJDZ8668550@126.com
主要職責:
壺關縣集店鎮人民政府內設機構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下轄黨群服務中心、綜合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三個事業單位。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和全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決議,保證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2.討論和決定全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大問題。
3.執行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全鎮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健康、體育事業和財政、統計、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實全鎮經濟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城鎮建設、產業發展等專項規劃,組織發展區域特色經濟,提供符合當地實際和群眾需求的公共服務。
4.加強平安建設工作,依托村合理劃分基本網格單元,統籌網格內各項工作,推進網格標準化建設,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加強法制宣傳,調解民事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警和管理,做好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生態環境保護、美麗鄉村建設、民生保障、脫貧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擔民兵預備役、征兵、退役軍人服務、擁軍優屬等工作。
5.推進基層民主,指導村民自治,推動農村社區建設,完善民主議事制度,推進農村村務公開,引導農民有序參與村級事務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依法保護國家、集體、公民財產和各類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構建農村和諧社會。
6.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政機構設置: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鎮黨委、政府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武裝部具體事務;負責協調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婦聯等方面工作;負責財務、人事、固定資產管理和后勤服務。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農業、工業、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實施及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發展和改革、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村鎮建設和管理、交通運輸、林業、水務、農業農村、審計、統計、能源等方面工作;協調配合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掛平安建設辦公室牌子)
負責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指導村委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村務公開、村賬鄉管等工作;負責矛盾糾紛化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公共安全風險防控、法治宣傳教育,基層平安創建、網格化服務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關工作;負責承辦本鎮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汛抗旱、防震減災救災和信訪穩定等相關工作,根據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相關部署,結合本地經濟發展規模、產業分布、企業數量、自然災害和安全風險等級等特點,及時排查辨識、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制定應急管理工作預案,做好相關工作,督促檢查工作落實;負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和體育、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行政審批服務、殘疾人服務、慈善事務、紅十字會事務等社會事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規劃建設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集店鎮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根據集店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集店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規劃編制單位依法修改總體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并依照審批程序報批;負責管理轄區內各項建筑活動和施工許可等初審工作;做好集店鎮、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處理、燃氣、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建設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掛綜合行政執法隊牌子)
負責集店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日常管理,組織開展對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巡查上報、執法處置等日常執法工作;作為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平臺,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市場監管、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旅游、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等各領域派駐執法力量、公安等派出執法機構開展聯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區域內各類專業執法的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事業單位設置:
(一)集店鎮黨群服務中心
負責發揮服務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功能,開展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理論知識、黨務政策咨詢等活動;提供黨員培訓活動場所,做好區域內黨建活動的日常組織、協調、聯絡和服務工作;為村鎮黨組織、黨員群眾提供相關服務和資源保障;負責黨群志愿者隊伍建設和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集店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
負責制定集店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業機械服務站、畜牧獸醫站、水利水保站、林業服務站、財政所、勞動保障所等下放屬地管理后的相關職責;結合實際設置基層來信來訪、鄉村建設、農業農村服務、畜牧獸醫、衛生健康和體育、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戶籍??管理、不動產登記、法律服務等便民服務專門窗口,集中辦理面向群眾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負責進駐中心事項的公開公示,對進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受理群眾對窗口工作人員及便民服務工作的投訴舉報;指導村便民服務站點日常工作開展。完成鎮黨委、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集店鎮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站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退役軍人法律、法規、政策;負責退役軍人信訪服務相關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服務工作,對退役軍人提供就業指導、幫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幫助服務;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優待撫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導開展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走訪慰問、榮譽獎勵以及紀念活動等;承辦鎮黨委、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