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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4920 |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4-10-15 |
| 發文機關:壺關縣審計局 | 主題詞: |
| 標題:壺關縣審計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 |
| 主題分類: | 成文時間:2024-10-15 |
機構名稱:壺關縣審計局
負責人:楊里忠
辦公地址:壺關縣健康街37號
辦公電話:8777243
投訴電話:8777243?? 8779257
郵政編碼:047300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規范性文件和工作指南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國家保障基金、國家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省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縣管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履行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 。
(六)組織實施對社會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人民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社會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縣委、縣政府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完成縣政府社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文秘、檔案管理、保密、統計、信訪信息工作;組織實施相關業務理論培訓學習及審計普法教育;制定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計劃及項目,督促審計決定的落實;管理審計行政事業經費,負責與縣會計核算中心共同做好本單位財務工作;研究草擬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協助局領導審核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監督審計項目質量,受理審計業務行政復議和本局應訴;組織本局審計聽證會和重大審計事項審定會議。
(二)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縣本級財政預算情況和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對地方稅收收繳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署授權的國有金融機構(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及所屬獨立核算單位的信貸、保險業務、現金、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政府主管部門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商、失業、下崗職工救濟、再就業和低保等社會保險資金的財務收支及社會福利、救濟救災、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的管理使用的審計監督;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審計工作。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以與縣財政撥款有關的縣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以及公檢法司部門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縣政府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負責我縣利用外國政府貸款、援款、贈款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審計工作。
(四)經濟責任審計股
負責組織縣直各黨政部門、人民團體、鄉鎮等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的經濟責任審計;依據有關法律,并受縣委委托對縣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審計工作。
(五)經貿基建審計股
負責本縣內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工業、交通、通訊、商業、糧食、外貿、建筑、房地產開發等企業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審計;負責審計監督縣級國家建設項目(含使用國家撥、借款,群眾集資款,贊助扶貧款)的預概算執行和竣工決算以及縣管建設項目資金來源、使用、經濟效益情況的審計監督;審計監督縣直各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城建、規劃、房管等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