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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12000 |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3-02-23 |
| 發文機關:石坡鄉人民政府 | 主題詞: |
| 標題:石坡鄉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其它 | 成文時間:2023-02-06 |
各行政村及市場單位:
2023年1月份以來,我縣連續多日出現輕度污染天氣,環境空氣質量同比大幅不降反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形勢異常嚴峻。導致環境空氣質量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地污染排放疊加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同時發現近期燃放煙花爆竹現象有所抬頭,進一步增加了污染程度。為切實改善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根據省、市、縣相關要求,經鄉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持續加強我鄉煙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禁燃禁放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鄉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煤旺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
二、加強源頭管控,嚴格限制煙花爆竹的生產和供應,嚴禁煙花爆竹非法流入禁燃禁放區。
三、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宣傳禁燃禁放的工作要求,引導人民群眾自覺主動綠色、環保過節。
四、加大巡查力度,對巡查中發現的不聽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及燃煤旺火等行為,嚴格依法予以查處。
五、公安機關擔負煙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禁燃禁放的牽頭職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的監督管理工作;各行政村及市場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
六、各行政村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煙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禁燃禁放工作,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分解任務,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