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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30151 |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5-12-03 |
| 發文機關:壺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題詞: |
| 標題:壺關縣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公布 | |
| 主題分類: | 成文時間:2025-12-03 |
山西淞灝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問題
違法主體:山西淞灝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4******E7FP5B
地址:山西省長治市襄垣縣古韓鎮
法定代表人:李*敏
實際負責人:張*騰
違法事實:2025年6月27日,壺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 “壺關縣人社局”)收到許*強等 24名農民工投訴,反映其在山西淞灝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攬的壺關縣佳河盛苑1#、2#、3#樓項目中從事外墻保溫、涂料工作,該公司拖欠24名農民工工資共計382451.7元未支付。
我局接到投訴后,立即指派監察員對該項目承包單位山西淞灝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欠薪問題開展調查核實。經查,該公司以 “未結清工程款” 為由,遲遲未履行工資支付義務;經我局工作人員多次督促,公司實際負責人張*騰雖承諾盡快籌款支付,但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仍未向農民工支付拖欠工資。
處理情況:壺關縣人社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于2025年7月1日向山西淞灝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壺人社監令字〔2025〕第24號),責令該公司在指定期限內足額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山西淞灝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上述改正指令,其行為已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公布依據:根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對山西淞灝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予以社會公布。
???????????????????????????????????????????????????????????????????壺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