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壺關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涉企行政檢查公示專欄>行政檢查事項和依據>縣直單位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號:000014349/2025-22633 |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5-08-29 |
| 發文機關:壺關縣交通運輸局 | 主題詞: |
| 標題:2025年度壺關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涉企檢查事項和檢查依據表 | |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 | 成文時間:2025-08-20 |
|
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依據 |
備注 |
|
1 |
道路貨物運輸源頭單位1、工作人員職責;2、對貨物裝載、開票、計重等相關人員培訓;3、對裝載貨物車輛駕駛員出示的車輛營運證和從業資格證登記;4、建立健全車輛裝載配載的登記、統計制度和檔案管理;5、配置符合國家標準稱重設施和信息監控設施;6、將貨物裝載單、監控視頻等數據實時傳輸至源頭治超信息管理平臺;7、及時處置源頭治超隱患。 |
《山西省治理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辦法》第301號令 《山西省道路運輸條例》 |
|
|
2 |
已辦理質量監督手續項目: 1、質量管理行為檢查; 2、施工工藝及實體質量檢查。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及相關的公路工程技術規范 |
|
|
3 |
在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場所、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1非法營運或經營;2是否按規定的線路、班次運營行駛;3是否強行招攬旅客、貨物;4是否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5是否按規定攜帶車輛營運證;6是否使用假冒偽劣機動車維修配件;7是否簽發虛假機動車維修合格證;8客運經營者、危險貨運經營者是否按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9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是否按規定對車輛進行檢測;10客、貨運駕駛員是否取得相應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11駕駛員培訓機構是否按規定進行培訓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58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在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場所、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 |
|
|
4 |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2、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
|
|
5 |
1、船舶適航安全情況; 2、船員適航適任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
|
|
6 |
其他需要的安全檢查情況 |
相關法律法規 各級領導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