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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5190 | |
| 發文字號:壺政辦發〔2024〕34號 | 發布日期:2024-10-16 |
| 發文機關:壺關縣司法局 | 主題詞: |
| 標題:壺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賦權鄉鎮行政執法職權事項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 | 成文時間:2024-10-16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鄉鎮執法事項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根據《山西省司法廳?中共山西省委社會工作部 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全面評估工作的通知》(晉司發〔2024〕38號)、《長治市司法局?中共長治市委社會工作部 中共長治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全面評估工作的通知》(長司發〔2024〕16號)要求,我縣結合實際,組織縣司法局、縣委編辦、縣委社工部等相關單位對各鄉鎮承接行政執法事項實施情況進行了全面評估。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各鄉鎮承接縣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現將《壺關縣鄉鎮承接縣級行政執法職權清單》(2024版25項)印發給你們,請你們對照最新清單,明確執法邊界,依法依規履行好執法職責。
此文件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執法事項的交接,各鄉鎮未承接的賦權執法事項在正式交接前仍由各鄉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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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壺關縣鄉鎮承接縣級行政執法職權清單》(2024版25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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壺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 ??
???????????????????2024年10月16日 ? ? ? ?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