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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1236931-5/2020-27377 |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3-06-08 |
| 發文機關:壺關縣公安局 | 主題詞: |
| 標題:居民身份證管理——居民身份證異地換、補領服務指南 | |
| 主題分類:公安安全司法 | 成文時間:2023-06-08 |
一、適用范圍
省外需要辦理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的人員。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
三、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四、受理機構
公安派出所。
五、決定機構
公安派出所。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在轄區居住、就業、就學需要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流動人口。
八、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1、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
2、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證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3、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4、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5、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異地身份證辦理如無法提供戶口簿的,申請人可提供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各類有效身份證件中任意一種即可;
(二)居住證或就業、就讀、居住證明之一。
十、申請接收
前往居住、就業、就學地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紋信息辦理;本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前往辦理地派出所領取(郵遞的除外)。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人向居住、就業、就學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二、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1.有效期滿換領身份證每證收取20元;
2.損壞換領或丟失補領身份證每證收取40元。
十五、辦理結果
批準或不批準決定。
十六、結果送達
可由窗口直接領取。
十七、咨詢途徑?
壺關縣公安局各派出所。?
十八、辦公地址和時間?
壺關縣公安局各派出所。?
辦公時間: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