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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2176 |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6-01-22 |
| 發文機關:壺關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關于中節能壺關縣鄉村振興50MW風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批復公示 | |
| 主題分類: | 成文時間:2026-01-22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6年1月19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355—8765508
通訊地址:壺關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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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單位 |
建設 地點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承諾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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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節能壺關縣鄉村振興50MW風電項目 |
中節能山西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 |
山西省長治市壺關縣石坡鄉、店上鎮、東井嶺鄉 |
山西新能安環科技有限公司 ? |
中節能壺關縣鄉村振興50MW風電項目位于壺關縣石坡鄉、店上鎮、東井嶺鄉。建設內容為安裝8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電機組、集電線路及檢修道路等。建設規模為設計總裝機容量為50MW,年上網電量為11305萬kW?h。升壓站電磁輻射及外送線路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保護和恢復措施 (1)風電機組防治區 表土剝離:施工前對該區域進行表土剝離,剝離厚度30cm,呈棱臺形堆放;平臺邊坡坡腳采用干砌石結合植生袋擋護;施工結束后將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多余土石方回用于平臺夯實,嚴禁就地棄土棄石或隨意傾倒。 臨時措施:基礎開挖產生的表土和底層土方須分類就近堆存,土方臨時堆場采取表面拍實處理并在表面遮蓋防塵網,四周設編織袋擋土堰擋護。 植物措施:施工結束后平整吊裝區,回填表土,選擇刺槐與連翹混交栽植。恢復植被2.7460hm2。栽植株行距為2m×3m,采用塊狀匯交方式,刺槐與連翹配置比例為5:5。 (2)集電線路防治區 表土剝離:施工前對該區域進行表土剝離,剝離厚度30cm,呈棱臺形堆放;施工結束后將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 臨時措施:基礎開挖產生的表土和底層土方須分類就近堆存,土方臨時堆場采取表面拍實處理并在表面遮蓋防塵網,四周設編織袋擋土堰擋護。 植物措施:施工結束后回填表土,平整開挖區,鐵塔下方不適合栽植喬灌木(從安全角度考慮),塔基施工占用旱地區域進行土地復墾,恢復旱地面積0.1094hm2,由當地村民來年播種;塔基占用林地區域通過撒播草籽的方式進行植被恢復,恢復面積0.2794hm2;占用其他草地區域通過撒播草籽的方式進行植被恢復,恢復面積0.2670hm2。草種選擇本地草種白羊草。 (3)施工臨建防治區 表土剝離:施工前對該區域進行表土剝離,剝離厚度30cm,呈棱臺形堆放;施工結束后將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 臨時措施:基礎開挖產生的表土和底層土方分類就近堆存,土方臨時堆場采取表面拍實處理并遮蓋防塵網,四周設編織袋擋土堰擋護。 植物措施: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土地平整,表土回填,通過播撒草籽進行植被恢復,恢復植被2400m2。草種選擇本地草種白羊草。 2、對生態紅線的減緩和保護措施 針對風機吊裝平臺臨時占用生態紅線及集電線路穿越生態紅線區域的情況,提出以下措施切實降低對太行山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的影響: (1)預先劃定作業邊界:施工前,采用物理圍欄或醒目標識(如彩旗、界樁)精確界定吊裝平臺和塔基臨時用地范圍,嚴禁越界施工。 (2)嚴格限定施工時段:合理安排施工計劃,避開雨季及野生動物活動敏感期(如繁殖季、遷徙期),最大限度減少對生態系統的持續性干擾。 (3)規范施工活動:施工車輛及設備按預設路線行駛,禁止隨意碾壓紅線內其他區域。施工材料應集中堆放在已劃定的臨時占地范圍內,并采取防沖刷、防流失措施。 (4)嚴控施工范圍:實際施工范圍不得超過臨時用地紅線,禁止擴大作業面或增設臨時設施。 (5)風機施工過程中同步實施截水溝、排水溝、沉沙池等工程,對裸露坡面及堆土及時采用防塵網苫蓋,雨季來臨前完成所有裸露地表臨時覆蓋或植被初步恢復;塔基進行精細化施工,采用低影響施工工藝,優先選用小型化、模塊化機械設備,減少對地表植被和土壤結構的破壞,線路穿越段應采用高跨設計,減少林木砍伐。 (6)施工期間嚴格保護周邊原生植被,嚴禁砍伐、破壞紅線范圍內其他林木。 (7)施工結束后,依據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方案,對臨時占地區域進行植被重建與生態修復,重點選用具有水源涵養功能的樹種與草灌組合,確保區域水源涵養功能不降低。 (8)建立生態監測機制,定期評估水源涵養功能恢復情況,確保不降低區域生態功能。 3、國家二級公益林的補償措施和恢復措施 (1)施工管控與監督 嚴格劃定施工活動邊界,禁止施工車輛及人員隨意進入林區,切實保護公益林原生植被不受損傷。同時,組織施工人員開展公益林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強化生態保護意識。全過程委托專業生態監理單位實施監督,對違規行為及時糾正并記錄,確保施工行為規范有序。 (2)永久占用補償措施 針對永久占用的0.0902公頃國家二級公益林,建設單位將嚴格依照林業主管部門要求,及時足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并確保按照“占一補一”原則落實面積補償,保障公益林總量不減少、生態功能可持續。 (3)臨時占用恢復措施 針對臨時占用的0.4597公頃國家二級公益林,建設單位已委托第三方編制完成土地復墾方案。施工結束后,應立即依據方案開展系統性植被恢復,選用本地適生樹種與灌草組合,確保受損林地在結構與功能上得到有效恢復,實現公益林面積的生態恢復。 4、管理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期,場地平整、開挖等土建施工盡量避開雨季; 大風天氣對易起塵場所如堆土體、開挖區等采取遮蓋、灑水等措施;施工期間盡量減小施工占地,減小對原有地表植被的破壞面積;挖方首先用于回填,對于不能立即回填的,其堆放場所要做好防護措施;施工廢水要集中處理,加以利用,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時清運,堆放至指定的場所進行妥善處置;對已實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應加強管護,建立行之有效的管護制度,使之盡快發揮水土保持效益。 5、施工噪聲防治措施 (1)制定嚴格合理的施工計劃,集中安排高噪聲施工階段,便于合理控制; (2)施工應在施工場地周圍設置圍欄,盡量減少建設期聲環境影響; (3)避免在同一地點安排大量動力機械設備,以避免局部聲級過高;施工設備選型上應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對動力機械設備進行定期的維修、養護,因設備常因松動部件的震動或消聲器破壞而加大其工作時的聲級;盡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揮作業,減少人為噪聲; (4)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25)的要求,加強施工噪聲的管理,做到預防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減輕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同時,依法限制夜間施工,如因工藝特殊情況要求,需在夜間施工而可能對周邊居民產生環境噪聲污染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6、施工期廢水防治措施 (1)施工期設備清洗廢水及養護廢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暫行規定》,對施工廢水進行妥善處理,嚴禁施工廢水亂排、亂流,做到文明施工。 ②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土方和物料采用篷布遮蓋。 ③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配備擋板,用苫布遮蓋,所有車輛嚴格在規定的線路上行駛,不得隨意駛入施工場地或施工便道以外的區域。 ④施工單位要做好施工臨建區周圍的攔擋措施,同時要落實文明施工原則,不漫排施工廢水。 ⑤施工期使用商用混凝土,所有砂石料考慮外購,不設攪拌站,施工單位設置簡易排水系統,并設置簡易沉淀池,使產生的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抑塵灑水。 (2)施工人員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臨建區設簡易沉淀池,生活污水經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內灑水抑塵,嚴禁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或隨意傾倒。 ②施工人員就近租用當地民房,產生的生活污水量很少,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納入當地居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 7、施工期廢氣防治措施 施工工地100%設置圍擋;工程開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時回填,減少粉塵影響時間,土方開挖 100%濕法作業;使用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定點堆存,施工現場地面、道路及各揚塵點定時灑水抑塵。裝卸渣土嚴禁凌空拋散;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設置洗車平臺;項目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加強設備的維修、保養,保證設備良好的技術狀態。 8、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對環境造成影響,在工程施工前應作好施工機構及施工人員的環保培訓。明確要求施工過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分別收集堆放,并妥善處理,及時清運或定期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處置。施工垃圾主要為廢棄的不能被利用的建筑垃圾,將建筑垃圾清運到環衛部門規定的地點合理處置,并接受環衛部門的監督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統一由環衛部門處理;施工期土石方挖填平衡,剩余土石方均用于道路平整、綠化覆土,不產生廢棄土石方。 二、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環境防治措施 運營期間,建設單位應制定植被管理計劃,對風電場范圍內的植被現狀進行巡查,及時對未成活的區域進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補栽,嚴格管控風電場區域人、畜活動。另外需加強對職工的環境保護教育,提高環保認識,杜絕對各種動物的濫捕、濫獵現象。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產廢水 運營期風電場范圍內無廢水排放,不會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及地下水環境產生影響。 (2)生活污水 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5人,生活污水產生量較少,依托樹掌風電場220kV升壓站內已建設的一座0.5m3/h地埋式生活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和一座200m33的集水池,生活污水經處理后用于綠化和道路灑水。生活污水處理工藝采用A/O法,處理后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水質標準,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道路灑水和綠化。 冬季采暖期(按150天計算產生的生活污水為67.5m3)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不外排,暫存于200m3集水池中,待采暖期過后回用于道路灑水和綠化澆灌。所以升壓站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 4、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選用隔音防震型電機、減噪型變速齒輪箱、減速葉片、低噪聲偏航剎車片等組件和設備,采取實施風機聲源消音降噪處理、設置氣動減振裝置和隔聲屏障、提高啟動和偏航轉槳風速控制、安裝噪音智能控制系統、降低風機負荷、強化設備和系統的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滿足區域環境質量要求。 5、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處置;風機檢修廢油和廢油桶依托樹掌風電場220kV升壓站內已建設的一座20m2的危廢貯存庫,各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貯存和管理,交有資質單位統一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