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9-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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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壺關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
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有效維護全縣社會穩定,根據壺關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共選聘6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駐縣綜治中心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二、崗位職責
(一)接受縣綜治中心指派或者糾紛當事人選擇調解矛盾糾紛;
(二)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引導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三)向縣綜治中心匯報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工作中發現的重大矛盾糾紛情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
(四)對調解成功的案件進行立卷歸檔,做到一案一檔。
(五)完成縣綜治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選聘要求及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壺關縣戶籍,在壺關縣城有固定住所;
(三)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四)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能力;
(五)年齡不超過63周歲(即1961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七)退休政法干警、鄉鎮干部、教師等優先選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選聘: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四)在職在編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不得兼職取酬的;
(五)其他不適宜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情形的。
四、崗位待遇
專職人民調解員實行補助待遇,由“基本補貼+案件補貼”構成。基本補貼實行等級制,共5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未評定等級),未評定等級專職人民調解員基本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每增長一個等級基本補貼在前一等級基本補貼基礎上遞增200元。案件補貼實行一件一補,根據《壺關縣發放調解矛盾糾紛補貼認定標準》發放。對成功調解特別重大疑難復雜矛盾或糾紛并執行到位的,根據矛盾糾紛難易程度,經審核、報批,可一次性發放適當獎勵資金。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壺關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縣文化活動中心一樓)
3.聯系電話:0355-8779172
4.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無違法犯罪證明;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紅底照片三張。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現場填寫報名申請表,由工作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三)面試
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統一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面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1:1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
(五)公示
對擬聘任人員通過“壺關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內無不良反映的,予以培訓考核。
(六)聘任
培訓考核合格者,由縣綜治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發放聘任證書。聘期三年,到期后自動解除。
六、其它事項
1.本次選聘不收取報名費,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2.應聘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已辦理聘任手續者取消聘任,并由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壺關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系依法設立的人民調解組織,與被聘任人員不構成任何勞動、雇傭、幫工、勞務等法律關系。
本公告由壺關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壺關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人民調解委員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