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壺關縣稅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本單位的相關信息,進一步提高稅收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稅收工作實際,特編制《國家稅務總局壺關縣稅務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何獲取本單位主動公開的相關信息、如何依申請獲取本單位沒有公開或不宜公開的信息及確保本單位依法及時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將隨著政府公開信息的更新和變化隨之作出調整說明。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單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類信息。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具體內容需查閱《國家稅務總局壺關縣稅務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目錄》涵蓋了本單位的機構信息、政策文件、決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項、行政執法、人事信息、財政信息、公共服務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單位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8年以來的內容,之前的內容將逐步完善加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索取有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壺關縣人民政府網是第一公開平臺。此外,還采用新聞發布、新聞媒體、便民資料、公開欄、會議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必須通過申請程序才可以獲取的相關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國家稅務總局壺關縣稅務局;
辦公地址:壺關縣壇上村;
辦公時間:工作日;
聯系電話:0355-5611820;
郵政編碼:047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本單位的信息,應填寫《國家稅務總局壺關縣稅務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當面、傳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國家稅務總局壺關縣稅務局公開申請”字樣。
(2)當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壺關縣稅務局當面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利益關系密切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1)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于本單位掌握的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處理時限
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在受理申請之后,將在第一時間向申請人提供申請公開的資料。如不能當面提供的,將告知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來獲取申請公開的資料,但最遲不超過20個工作日。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國家稅務總局長治市稅務局、壺關縣監察局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投訴者。
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監督電話:5611820,地址:國家稅務總局壺關縣稅務局,郵編:04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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